遗嘱继承公告
兹有李德瑜(女,1949年1月17日出生,2014年7月6日因死亡注销户口)的遗嘱继承人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李德瑜的遗产。
如您系李德瑜的遗产受益人(包括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等)、信托受托人或对李德瑜的遗产享有债权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陈佳帆
联系电话:020-8610099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七楼703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