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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兹有何佩珍(女,1948年11月2日出生,于2021年12月25日死亡)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何佩珍的遗产。
如您系何佩珍的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陈琳琴,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7楼703。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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