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志祥的继承公告

分类:继承公告 时间:2022-02-11 17:13:37 782次浏览

继承公告

 

兹有何志祥(男,1948年7月15日出生,2022年1月19日死亡)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向本处申办法定继承公证以继承何志祥的遗产。

如您系何志祥的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邓国隽,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7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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