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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兹有朱容柱(男,1930年11月19日出生,于2021年2月2日因死亡办理注销户口)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向本处申办法定继承公证以继承朱容柱的遗产。
如您系朱容柱的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麦维新,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7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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