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月新的继承公告

分类:继承公告 时间:2022-07-21 16:28:38 594次浏览

继承公告

 

兹有曹月新(女,1931年9月24日出生,2021年4月30日死亡)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向本处申办法定继承公证以继承曹月新的遗产。

如您系曹月新的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麦维新,联系电话:020-86100999,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七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2022年7月21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48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