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金秋遗产的继承公告

分类:继承公告 时间:2024-03-21 15:41:32 458次浏览

继承公告


  兹有陈金秋(男,1952年6月12日出生,2023年10月17日因死亡注销户口)的继承人向本处申办继承公证以继承陈金秋的遗产。

  如您系陈金秋的遗产受益人(包括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等)、信托受托人或对陈金秋的遗产享有债权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麦维新

  联系电话:86100999

  联系地址:建滔广场703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

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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