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丨广州市公证协会招聘启事
分类:公证动态
时间:2021-03-02 14:14:30
1466次浏览
广州市公证协会是由广州市的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证事业有关的专业人员自愿参与组成的专业性组织。在广州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对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占编合同制员工2名。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参加过入党培训的发展对象。3、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填写《广州市公证协会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发送至协会邮箱: gzgzxh@21cn.com根据简历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以邮件或电话通知。
考试:由我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我会研究决定。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协会公示7天后,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工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市公证协会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约8万元/人/年(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费用)。
1、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确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2、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3、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我会有权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招聘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20-83546581、020-83546591。
附:《广州市公证协会招聘报名表》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如无法下载,请根据下图自行制作表格填写